办理餐营许可证的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 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餐饮许可证的流程
1、申请 :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餐饮许可证须知
1、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 确定属地内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具体规定请参照各地实施细则。
2、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申报企业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4、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具体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成都中和诺信服务优势
价格低
让利客户,统一报价,无隐形消费
专业强
多年资质办理经验,对办理过程严格把控
速度快
专门渠道,压缩办理时长
质量高
一对一专属服务,兼顾每一点细节处理
保密好
严格保密制度,维护客户权益
售后全
完善的售后服去体系,解决客户后顾之忧